石英:“這我不太清楚。”醫院行政與業務分離。
王磊站起來:“醫院律師接觸小石雙親,不代表他們在協商賠償,有可能願意提供道義幫助。比如考慮到雙親的心情,有沒有醫院力所能及,能幫助的事情。”
曹雲問:“比如免費測個血壓?”君不見多少藥店門口免費測血壓,風氣真好,大家都是活雷鋒。老闆竟然發工資讓員工去當義工。
王磊被問的不知道怎麼回答,無奈道:“也許吧。”好想扁人。
曹雲道:“看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中死亡是跑不掉了,那我們只能來探討一下故意傷害這個問題了。我先說明我方的觀點:小石威脅到小花的生命安全,小山在非暴力不能阻止小石的情況下使用了暴力,其主觀行為符合緊急避險,因此其客觀行為不能被定義為故意傷害。準確來說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致人重傷和致人死亡在刑罰上區別不是很大,從某種角度來說,致人重傷可能要賠償的錢會更多。故意和過失區別就大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十年起步,死刑封頂。過失致人死亡三年起步,七年封頂。情節輕的三年以下。
王磊很不解:“曹律師你是不是弄錯了?監控顯示小山用板磚拍打小石的後腦,是主動行為,怎麼是過失呢?如果是小山舉了板磚,小石主動用腦後撞擊板磚,那才能稱為過失。”
曹雲道:“法律規定:因正當防衛等合法行為傷害他人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等這個字需要解釋或補充。否則等字給了法官極大的許可權,大陸系法律中,等是常用詞。要麼人們不會說尋釁滋事等是口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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