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焰法庭?徐娜?”曹雲是在三天後凌晨接到的電話。
“對,不過曹律師,本次邀請你是請你以陪審身份參加庭審,所以不能提供律師費。”烈焰法庭也是怕了曹雲,也就曹雲敢和他們提律師費了。
曹雲無語:“你們真與時俱進,都有陪審了?”
“謝謝誇獎。另外一件事,鬣狗和警察已經知道烈焰法庭即將開庭,所以一定會和你聯絡。”對方道:“如果你完全的配合他們,我們可以提供一百萬元的勞務費。”
曹雲徹底清醒了,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什麼鬼?曹雲:“我聽錯了嗎?”
“沒有,如果曹律師完全配合鬣狗與警察,我們可以提供一百萬元的勞務費。”
曹雲:“這……是陷阱?”
對方道:“我相信曹律師會和他們明說,至於是不是陷阱,走叉這麼聰明,應該會有正確的判斷。”
開火了,開火了,烈焰法庭開火了。
鴻門宴已經擺下,你來還是不來?不來可能被人坑,來可能也會被人坑。也許你透過分析有九成把握認為自己應該去。但是保不齊分析的材料就是個坑。嚴格說,不去應該就不會被坑,現在烈焰法庭給你機會了,你來嗎?
……
兩天前司馬落失蹤,烈焰法庭與警方談判,他們可以保證司馬落的安全。條件是,烈焰法庭要重新審理徐父案,需要徐父透過影片參與庭審並且作證。
警方一口答應,不僅是因為司馬落的安全,更因為烈焰法庭在找死。之前烈焰法庭將庭審資料放到網路上,是透過國外幾十個國家伺服器進行中轉,或者是其他技術手段,東唐警方難以鎖定烈焰法庭的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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