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一樣反覆擦她的小皮鞋,擦得黑漆漆亮閃閃。
那天晚上有人看到他偷偷摸摸進沈先生的臥室,後來就沒有後來了。
她們今天說他是日本人的奸細,明天變成清幫的奸細,妄想殺害沈先生反被逮住,折磨得不成人樣才死;
後天呢,又有新的說法。
說他不甘心只在沈公館做下人,成天陪著不成氣候的小姐玩鬧。所以求沈先生重用他去,或是還清恩情自請離去了。
大後天則是:結巴瞧上主子的傻子,癩蛤蟆想吃天鵝肉,被扔進池塘餵魚。
那之後沈音之問過很多次:“二狗子去哪裡了?”
沈先生總是說:“去他該去的地方。”
於是直到死前她都沒再見過他,只收到一張時髦的明信片,上面寫著:小姐,我會救你出去。
究竟是什麼時候寫的呢。
究竟以什麼心情身份寫的呢。
她通通不知道。
只知道他並不喜歡她,純粹是個死心眼。
一個比她還傻的傻瓜,理該活不長命的。
……
不過短命一次就夠了。
一個人怎麼能因為另一個人倒黴兩次呢?
來世做牛做馬可不是這麼算的。
眼瞧著兩個大傢伙水火不容地對立著,沈音之打破沉默,說:“你走。”
“聽到沒?”
剛想誇傻子好歹有骨氣,蘇井裡猝不及防被推,轉過身來,不可思議地用手指著自己,“你讓我走?”
她點頭。
“有沒有搞錯,明明我——”
哪有時間解釋,再解釋才是十個你都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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