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撫衙門向廣州百姓販賣鹽引的當晚,廣東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林廷選親自登門,質問沈溪為何要罔顧朝綱,攪亂鹽政。
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一直盯著督撫衙門,本是想看看哪些不開眼計程車紳和鹽商敢去督撫衙門買鹽引,結果士紳和鹽商沒來,倒是老百姓蜂擁而至。
在法不責眾的原則下,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無計可施。要扣押這些“刁民”,也要問問督撫衙門準不準,因為風浪本身就是督撫衙門搞出來的。
“……沈中丞私售鹽引,交與平民百姓前去鹽場提鹽,此舉影響太過惡劣,老夫必定告上朝廷,交有司衙門處置。”
林廷選在沈溪面前,總是擺出一副倚老賣老的姿態,讓沈溪覺得這位弘治、正德朝名臣嚴重名不副實。
沈溪道:“林臬臺倒是說說,我大明鹽法,是如何規定鹽引出售之事,又如何界定‘私售鹽引’之罪過?又該哪個有司衙門定本官罪過?”
林廷選作為臬臺,對於《大明律》的內容非常熟悉,可把《大明律·戶律·鹽法》中的內容全都參詳一遍,也沒哪條說鹽引不能賣給平民百姓。
在《大明律》中,對於商賈的界定極為模糊,百姓可以經商,經商者同樣是百姓,並無商籍一說。
林廷選控告沈溪的罪名不成立。
沈溪見林廷選口不能言,補充道:“林臬臺,今天下午本官剛賣出少許鹽引,你晚上便趕了過來,看來對督撫衙門內的情況瞭若指掌。不知臬司衙門與鹽引售賣之間有何關聯,竟引得林臬臺如此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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