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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亦諧和慕容籍的賭約,短短几日間便已傳遍了杭州城。
為了以示公平,兩人約定:對賭的專案由慕容籍決定,而對賭旳時間地點則由孫亦諧安排。
這也是挺合理的,因為慕容籍是“賭霸王”嘛,那關於對賭的內容交給他,自是比較容易服眾;而孫亦諧身為地頭蛇,由他操辦場地、組織觀眾,也是事半功倍。
有道是說書的嘴,唱戲的腿,咱這一句話說到就到。
轉眼,就來到了兩人對決的當天。
這日午後,風和日麗。
慕容籍和劉明按時地登上了西湖上的一艘遊船。
今兒個慕容公子可就沒有帶那麼多的打手來了,而是隻帶了劉明一人,畢竟當年的遊船畫舫本身就空間有限,縱然今天孫亦諧挑了一艘分上下兩層的大船,但那一層的面積也就能容納幾十個人吧。
這幾十人的名額,除去對賭的雙方外,自然得留給那些前來見證的“觀眾”,而不是留給某一方帶來的幾十名打手。
反正今天能上這艘船觀戰的人,無一例外都是杭州的達官顯貴,孫亦諧再怎麼樣也不可能在這些人的面前打慕容籍一個埋伏當場把他沉湖的。
因此,慕容籍也的確沒必要帶那麼多人來。
上得船後,慕容公子和劉明即刻就被帶到了二樓,他走進房間(即畫舫的船艙)時,便發現屋子的四周已經坐了一圈人,座位幾乎都排滿了。
而房間正中間空出來的一塊地方,已然擺好了一張方桌和四個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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