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場中央,在現場近兩萬名球迷的歡呼聲中,大本與鄧肯跳球開始了比賽。
結果依舊沒有懸念,鄧肯輕輕伸手一鉤,便為凱爾特人贏下了球權。
而這時,央視,張指導說道:“最近很多熱心觀眾都在透過發簡訊的方式來詢問,為什麼猛龍不安排個頭兒更高的小奧尼爾去跳球。
那在這裡,我也想給大家科普一下。
因為在NBA,一般輸掉跳球的一方,將會在二、三節獲得發球權。
所以,如果你足夠了解現在這支猛龍的打法,那你便會知道,他們在比賽裡,往往打得最強勢的,正是第二節和第三節。”
而一旁,聽著張指導的解釋,孫指導則是附和道:“謝謝張指導的解釋,讓我們總算明白了為什麼猛龍會一直安排大本去和對方進行跳球。”
不得不說,張指導這波站在大氣層的解說,一下便讓電視機前的中國球迷們豁然開朗了不少。
只是……
現實情況真的如張指導所說的這樣,猛龍有考慮的如此深遠嗎?
答案自然是沒有的。
因為說出來張指導可能不信……
若不是考慮到大本身高七尺的偶像包袱,那約翰戴維斯恐怕早就安排小奧尼爾作為這支猛龍的跳球手了。
當然,張指導的這番解說確實很合理。
因為在猛龍的將士們逐漸習慣了這種開場先捱打的局面後……
他們反而總能迅速進入到快速佈防的狀態裡。
球場上,凱爾特人第一攻,還是熟悉的馬鄧擋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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