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的事情才沒計較而已。
人這輩子啊,真是看命,她陳靜婉自認從沒做過壞事,可就因為她媽做出的醜事而被所有人嘲笑。
親事,呵!她就是因為不喜歡讀書,才想著聽從父母的話,找個好男人結婚了。
就憑她現在的條件,十里八村的除了小姑還有陳辰,兩個人生得貌美,又學習好,她自認比不過。
可她還是有那個自信,除那兩人以外,她絕對是最出挑的。
論家世,她爺是部隊退役的軍官,每個月都拿著退休金,親叔叔是城裡紡織廠的幹部,表叔更是昌平大隊的大隊長,手下掌管著那麼多的生產隊。
她本人也算是初中畢業,生得也是標誌,家裡的活她是一把好手。
之前放出風聲以後,不少媒人就過來說媒了,媽和奶說女孩子不急,要矜持,慢慢相看才能挑到好的。
可是等來等去,媽的醜事暴露了,家裡也分家了,爸雖然分到了房子和地還有那麼多的田產,可是以後再娶不再娶還是兩說呢。
家裡再也沒有人來串門了,更別提提親的媒人了。
她的名聲在村裡更是臭的不能再臭了,她該怎麼辦?她能怎麼辦?
陳靜婉心中是蒼白又無力,她什麼也做不了,只能等。
等到風聲過去了,大家都忘記了,然後找個外鄉人嫁了。
可是她不甘心啊!憑什麼?她明明沒有做錯什麼,為什麼就要受到這種懲罰。
一抬頭,就看見大家都熱熱鬧鬧地說笑著,只有他們一家人悶不吭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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