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外那由原來土蠻酋首的刑房改造後的臨時司衙,或者說,會客廳堂,陸寧見到了賈倫的信使。
是一位斯斯文文的中年文士,看起來頗為得體,見到陸寧作揖,自報姓名,叫範贊時,來自吳越地,本是吳越小吏,去年時便去了東海投齊。
陸寧聽了一怔,吳越小吏,叫範贊時,這名字比較特殊,是以以前書本上見過還有印象,難不成是范仲淹的祖父?吳越官吏,又同名同姓,那多半不假了。
所謂吳越小吏,自然是這範贊時的自謙之語,實則他官宦世家,自幼就有神童美譽,但看來是嚮往新生活,這才離家投奔東海。
奈何應該是報效無門,最後,不知道怎麼,成了賈倫的門客。
隨之心下又一哂,這賈倫,現在都有幕僚了,而且,還是名人之祖。
開啟賈倫的書信,陸寧眉頭就皺了起來。
信裡面卻是說,前漢偽侍中盧瓊仙,私放錢債,年一本一利,有債民告發,本官念她婦人之見,又歸順有功,距此也不過區區數月時間,本想小懲大誡,她卻攜款私逃,拷打她府中奴僕,才知道她逃去邕州投靠文總院,傳聞她和文總院有舊,但畢竟是人犯,還請文總院告知她下落。
信裡是說,盧瓊仙放高利貸,而且年利率達到百分之百,這顯然是違反齊律公錢令的,公錢令實則就是最原始的一種金融法,對公家及錢商的經營進行了一定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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