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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修遠坐了過來,這個劇本他一直沒看,看完,總感覺有點彆扭。
按道理來說是兩條線。
主人和狗。
但只突出了一條線。
主人的線。
主人叫於東,車禍失去了雙腿,跟弟弟住在一起,由弟弟弟媳照顧。
有一天弟弟帶回來一隻小狗,本來家裡不喜歡小狗,但考慮到留給於東解悶也好,就留了下來。
他會一些修修補補的活,但只能呆在家裡,畢竟誰也不會找到家裡來給他活做。
於是於東做了個小板車,開始去集市出攤,用手代替腳。
狗呢,也一路跟著,後來就發展到狗拖著於東出攤收攤。
彆扭的在哪兒?
結局,狗常年拉著於東出攤收攤,是集市裡的名狗,有人要買它。
會賣嗎?
真賣了,弟弟一家出了事,缺錢。
於是於東迫不得已給狗賣了,賣了幾千塊錢,用以解決弟弟家的困難。
最後狗自己跑回來了,但在路上找吃的被流浪狗咬傷了,和於東見到的第二天就死了。
楊修遠感覺整個故事的格局一下子就被拉下來了。
強行感人。
“怎麼樣?”
楊修遠想了想,說道:“不太好說,整個劇本的主題有點亂,想托出狗的忠誠,又想托出於東和弟弟一家之間的情感昇華,但兩個主題又是衝突的,強行感人結局。”
曲繡衣笑道:“就這還有人說故事簡單呢。”
“他們說的簡單應該不是說故事簡單,可能覺得故事低階吧,這個故事拍出來就是典型的小成本文藝電影,關鍵拍攝難度還不小,吃力不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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