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秦劍已經抄完了1萬個字,所以任務要求只剩下了9萬個字。
三分鐘200個字,還有9萬個字,也就是22個小時。
秦劍覺得這真的是他喵的太混蛋了,怎麼會這麼慘呢,想起來就讓人覺得頭暈發脹,想要去躺下來吹空調玩手機。
有些抓狂的秦劍,站起來走動了一下,活動著身體,然後跳了一段兔子舞。
舒緩著身體的疲憊,活絡著手指的痠疼,秦劍還是繼續坐了下來,認真的抄寫瘦金體。
因為將進酒已經反覆抄襲了50遍了,所以秦劍有一點點厭煩,然後準備換一首宋詞,那就是李美人的聲聲慢。
尋尋覓覓,冷冷清清,悽悽慘慘慼戚。
乍暖還寒時候,最難將息。
三杯兩盞淡酒,怎敵他、晚來風急?
雁過也,正傷心,卻是舊時相識。
秦劍很快的,就是把聲聲慢抄寫了一遍,然後數了一下,加上標點符號,一共有110來個字,那就乾脆算是100個字了,這樣子好記點。
深吸一口氣,秦劍埋頭就是把聲聲慢反覆的抄了10遍,感覺自己有一些記住了,就是把手機放到一邊,瘋狂的開始了抄寫。
這種非常不愉快的感覺,讓秦劍身不由己的想起了,以前被老師留家庭作業,那種就是要抄寫古詩詞10遍,並且背誦下來的,真的是非常恐懼的。
其實秦劍也覺得可以理解,對一個小學生來說,一天抄寫古詩1萬字,只是小意思而已了。
小學生的戰鬥力,有時候是非常恐怖的,大概一天抄寫完10萬字,也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秦劍卻是因為得到了軟硬筆書法瘦金體,這個好習慣,所以寫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是非常字跡工整清秀的,非常的好看,就像是用電腦打印出來的一樣。
當然了,因為是活人來寫的,所以每個字的大小細節,都是有著細微的,不一樣的,這就是更加的顯現出來,秦劍的這一手書法的美妙之處。
秦劍真的是從來都沒有想到過,自己這種大懶蟲,竟然能夠獲得這麼一手,絕妙的好書法,簡直就是不可思議的事情。
不去管任何其他的事情,反正也沒有什麼人,會給秦劍打電話發信息的,秦劍就是一門心思的在不停的抄寫著,唐詩將進酒和宋詞聲聲慢。
在抄寫完了聲聲慢100遍以後,秦劍豁然起身,把水筆往桌子上一放,就衝去了浴室,洗了個熱水澡,然後躺到了床上,開啟空調,直接就是睡著了。
今天手寫了2萬個字,已經完成了1/5的任務了,秦劍覺得自己已經快要吐了,真的是受不了了,而且手指痠麻的。已經不像是屬於自己的了,感覺真的是超級不舒服的,還是先放棄一段時間的好。
雖然沒有吃飯,但是秦劍睡得非常的舒服,一覺就是睡到了,大清早上。
睜開眼睛,秦劍去清理個人衛生,然後有一些頭疼,還是露出了笑容,去二樓用土蜂蜜餵食花仙子。
“可達呀,呀呀。”
已經從一釐米身高,進化到二釐米身高的花仙子非常的乖巧。坐在橫放的手機前,認認真真的看著寵物小精靈。
因為秦劍在手機上插了充電線,所以不用怕沒有電,秦劍一下子也想不起來,花仙子到底看了多少個小時的寵物小精靈。
花仙子的聲音都是發生了變化,讓秦劍有點呆。沒想到花仙子最喜歡的竟然是可達鴨,呆呆的看起來很可愛的樣子。
因為秦劍忙著寫字,所以忘了餵食花仙子,這個時候花仙子已經有一些餓壞了,把粉紅色的精靈球花瓣,都吃得差不多了。
而且花仙子非常的挑食,只吃粉紅色的花瓣,其他的部位都是不樂意去碰的。
秦劍覺得做一隻花仙子,需要規律進食的,這樣子對身體健康比較的好。
而且土蜂蜜是很不容易壞掉的,品質非常的有保證,所以秦劍就找一個乾淨的小碗,倒了一些土蜂蜜在裡面,讓花仙子餓的時候就可以自己去吃。
花仙子非常的聰明,飛到了小碗的上面,然後懸浮著,都能夠享受到美味的蜂蜜了。
秦劍看著變大了一倍的花仙子,也就是自己手指頭的一個指節的大小。
不過真的是感覺好看了很多啊,大概體型就是從母蚊子,進化到了公蚊子。
但是這種養成的期待感,讓秦劍更加的期待自己獲得更多的好習慣,那麼以後的花仙子就會體型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是可愛。
反正現在的秦劍眼裡心裡,都是花仙子,覺得這才是自己的家人。
至於在後院裡面撒歡的哈士奇,已經被秦劍忘到牆角里去了。
哄完了花仙子,秦劍戀戀不捨的離開了二樓。
因為花仙子實在是太小了,只有兩釐米的身高,秦劍很多關愛寵物的方式,都不能夠用到花仙子的身上,生怕把花仙子給玩壞了。
還有就是真的是太小個了,秦劍就連一根手指頭去摸花仙子,都覺得很是小心翼翼。
花仙子忙著看動畫片,沒空搭理秦劍這個人類。
果然熊孩子,永遠都逃不過,動畫片的真香定律。
秦劍這時候終於想起來,還在1樓後院的哈士奇。為了突突不會因為亂吃草進醫院,所以秦劍還是很難得的去看了一眼。
寫字寫得秦劍覺得很煩,所以秦劍決定帶著突突出去跑步,晨跑是一種非常美妙的活動,當然如果是放棄睡懶覺為代價的話,那還是算了吧。
突突不愧是雪橇三傻,跑步是一種專業的。
秦劍這段時間以來跳舞,也不是白跳的,體能是好了,不知道多少,可以愉快的跟上哈士奇跑酷的步伐。
一人一狗,一路就是跑到了魔都溼地公園,然後轉了一大圈,有好幾個公里,然後秦劍覺得自己竟然,還能夠再跑上幾千米遠,沒有喘氣喘到想死。
秦劍買了一瓶礦泉水,自己喝了一半,然後把另外一半讓哈士奇喝掉。
突突用一種很奇怪的眼神瞄了一眼,然後張開狗嘴,用舌頭舔著喝水,然後漏掉了很多水。所以突突愉快的在地上舔水。
【最傻不過哈士奇,最好不過讀者醬,最美不過推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