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他在伙房煎藥,瞧著柴上跳動的火苗,掉下淚來,這輩子,他不配有太太,連個養兒子也不配有嗎?
陸均堯從裡屋出來,吩咐站在外邊的冬福:“開車把季班主送回去。”轉身握了把季文堂的手:“讓懷寅在我這兒住幾日,把傷養好我再送回給您。”
季文堂走後,陸均堯在堂上木椅坐了許久。堂屋燈火明亮,照得桌上匣槍把子鋥亮,陸均堯的目光落在上頭,垂眸,把槍抓在手上摩挲,這槍跟著他,有七年了罷。
他抬頭,喚文媽:“把我庫房那張老虎皮拿來。”文媽一直在屋外瞧他,心頭一跳,跨進屋裡,“當家的,不是說,再不拿出看了嘛?”
陸均堯瞥她一眼,眸色盡藏在半眯的眼睫下邊,“看看,不礙事。”文媽站著不動,不願給他拿,陸均堯“刷”得起身,沉聲:“別跟來。”
老虎是陸均堯親手逮的,皮也是他親手扒下,在豹子嶺拿來作他的褥子。說好的,下嶺子後,擱庫房裡再也不看了,再拿出來,怕是手上得沾血!文媽一跺腳,跟在陸均堯後頭,“當初在嶺子上說好的,你全忘了?!”
陸均堯頓住腳,咬著牙聲有些顫,一字一句從嘴裡蹦出來:“可扒人皮,手能不見血?!”
“可也不能是你的手見!”文媽喝他,“對付一個賤皮子,勞你親自?二哥和我可還沒死!”外人都不知道的,豹子嶺原來的三當家,是個會使槍的寡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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