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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餓死人的苦,那是沒有。”陳霖道,“可是百姓們的日子大不如前。”
南沙村的百姓只要姓陳,日子原本過得都算不錯。再窮的人家,也能一家吃飽有衣穿,病了族裡管抓藥,死了族裡給棺材。遇到祭祖、過年,還能分幾塊太公肉。
不姓陳的佃戶、機工、長工,日子自然沒這麼滋潤,好歹也能湊合著活下去。
但是這次他回來,雖然不過短短數日,南沙一帶百姓的日子卻十分難過。
兵匪的洗劫果然是主要原因,不過他這位二叔也堪稱是推波助瀾。
但是這話他不敢向這女元老說,顯而易見的一件事就是這位李么兒對二叔很信任,而且這種信任不是“被矇蔽式的信任”,二叔在擔任本地牌甲的作為顯然很受澳洲人的青睞。
陳宣回來這幾日,已經從妹子和借住的陳清家瞭解到了不少情況。
自打1635年4月南沙正式歸屬於澳洲人的管轄之下後,陳宣憑著逃難時候的巧遇,加上多年“混社會”練就一套察顏閱色的逢迎本事,將遇到的澳洲首長哄得“龍心大悅”。沒過多久就在南沙當上了“聯絡員”,接著又就任南沙“牌甲”,亦即本村的村長。
原本他掌權就不甚得人心,不論族人還是村民,都對這個從前“浪子”“地棍”嗤之以鼻,更有不少長輩放出話來,陳宣當牌甲是“天大的笑話”,他如果只是為了村子應付下澳洲人,村裡族裡還可容忍,真要想染指族裡的事務,就要開祠堂把他逐出族去,更不許他在南沙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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