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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勒是錫蘭島上的重要商業口岸,此地又是前往印度貿易的沿途中轉地之一,而錫蘭本身也有相當多的香料和寶石的出產,所以很多船隻會在這裡靠泊,補充食水,整修船隻,交易商品。所以修船廠的規模頗為可觀。
不過李華梅把格里芬號拖進修船廠之後,這裡的估價卻高達三千西班牙比索――12磅加農炮的威力實在太過顯著,船殼上打出了不少破洞不說,臨高獨有的葡萄彈對甲板和帆纜的洗劫使得帆纜全部報廢,三根桅杆要更換,甲板上也有大量的破損需要修補。除了金錢,還得花上三個月的工期。
李華梅有些遲疑,她原本打算修復格里芬號之後作為自己的旗艦使用――既然要正式投奔澳洲人,自己的“本錢”就得雄厚一些才好。格里芬號的噸位和船型都很合乎她的心意。但是這開銷和工期都讓她難以接受。
正在遲疑間,出現了一個戴著一隻眼罩的西班牙紳士,他提出以九千西班牙比索的價格購買格里芬號――包括上面的大炮、火藥和貨倉裡運銷來得武器:包括數百支火繩槍,一些刀劍和幾門小炮。
這個建議立刻打動了她,雖然格里芬號是艘不錯的船,但是她第一耽誤不起時間,第二也不願意在這上面花太多的錢。再說等到正式投髡之後,很可能從澳洲人那裡弄到更haode船。
於是這筆買賣在討價還價中以一萬比索成交。西班牙紳士很爽快的拿出一張可以再果阿和澳門兌現的印度婆羅門商人的支票付了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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