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厚望,成為了一名光榮的刑警。
鄭媽媽呢,和鄭爸爸同單位同部門,小他五歲。鄭直小時候翻看過鄭媽媽的日記本,鄭媽媽得意洋洋地寫到――
“我剛到新單位,就和老鄭看對眼了。對眼這個詞用得不好,總覺得在說我倆是王八和綠豆。王八太醜了,還是老鄭當王八吧,我就是一顆圓滾滾的小綠豆。說遠了,其實老鄭不醜,反而相當好看,不然我不可能第一眼就看上他。但是他這個人吧,又悶又傻,什麼事兒都憋在心裡不說,喜歡我也不說,真愁人。
話又說回來了,那我怎麼知道老鄭喜歡我呢?有天中午,我帶了盒飯卻忘買了饅頭。老鄭看見了,把自己鋁飯盒裡的大饅頭掰了一半給我。我一個大姑娘,大半個饅頭――當然吃不飽啦!但是人嘛,在喜歡的男生面前,自然要矜持一下。
我小口小口地吃完饅頭,還捂著嘴打了幾個可愛的嗝兒。老鄭看了,一定記在眼裡,因為他第二天又拿著他的半個饅頭來找我了,他那麼高的個子,站在我面前像個鐵塔一樣,聲音又低,問我:你今天帶饅頭了嗎?這是我自己做的饅頭……你吃不吃?
我吃不吃?我當然吃啊!
我不光把老鄭做的饅頭吃了(真香啊那饅頭),還把我自己帶的饅頭也吃了。這回是真的撐著了,下午出外勤,我追著一個大傻逼跑了能有三里地。最後人抓著了,我也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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