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值得推敲了。
布魯斯當然會記得這個人,前不久他遇到那個自稱是第一次來哥譚的人,對方有一雙很令人記憶深刻的棕色大眼睛。
而且他還給他對方一個手機,要知道那個手機本來是他給小兒子達米安的,只是正巧還沒給出去而已。
按照蝙蝠俠的習慣,不裝幾個定位監控他是絕對不會開心的。
然而他回去不久就發現對方把手機上的所有東西都拆得乾乾淨淨,一點痕跡都沒留下,這讓他一下子就想起了鋼骨查到的那個在哥譚的人。
他過後順著最後定位找過去,卻只找到了一個便宜的小旅館。
“哦,布魯斯韋恩還會有窮人朋友嗎?”迪克眨了眨眼睛,“說實話,能讓你記住的朋友,我還真想認識一下。”
迪克想去監視對方,布魯斯搖了搖頭,示意不到時候:“我喜歡我的朋友,我把我的鑽石領帶夾送給了他。”
領帶夾
上有定位和竊聽器,為了以防萬一剛才他又趁著靠近對方的時候在對方西裝下襬也貼了一個上去。
不得不說,該死的蝙蝠俠的好習慣。
*
宴會進行到一半,託尼掙扎在究竟是繼續和韋恩接觸還是跑了算了的選擇之間。
在被韋恩調戲的憤怒消退後,他的理智歸位,一下想起他本來就是為了和韋恩接觸才來的。
氪石。
對方是正義聯盟的資助者,氪石又是正聯主席的最大弱點,肯定不會隨便把氪石交給誰。
所以,他只能想辦法和對方接觸,讓他帶著自己去韋恩公司,讓他趁機找到他藏著氪石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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