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遊手好閒的混混和外地來的髮廊小妹生的孩子,那個他從未見過的母親在懷上他後,據說也曾想過跟父親結婚,好好安定下來。
沒有工作混吃等死的父親頭一次有了好好生活的想法,借了一大筆錢準備結婚,可母親在生下他的那一天,把他扔在醫院連夜逃離了那個小鎮。
走之前,帶走了那筆準備拿來結婚的錢,一分都沒剩。
打了一個通宵牌連自己孩子出生了都不知道的男人回到家時,什麼都沒了。
只留下了一個只會哭的嬰兒。
那個時候,他是真的打算掐死這個孩子。他連自己都養不活,借的錢也被女人捲走了,這個孩子於他而言是厭惡的累贅。
只是付諸行動的時候,被護士發現了。
護士報了警,警察把人帶到了派出所嚴令警告教育,如果孩子死了,他犯的就是故意殺人罪。街坊鄰居,居委會派出所都監督他不準丟棄傷害嬰兒,於是他不得不帶著這個拖油瓶生活。
開始會思考時,岑風總是會想,在那一天,在那個晦暗的樓道,為什麼動作不能再快一點,藏得再深一點,在護士阻止報警前,掐死自己呢?
為什麼要讓他活下來?
如果在那個時候就死去,該多好啊。
他還不曾睜眼見過這世界,就算死去,也不會有留念和難過啊。
他總覺得,他這一生,來這世上就是為了受苦。
一開始還天真地期待過父愛,後來就只希望不要捱打就好了,因為真的太痛了。再後來就想著,活著就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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