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默的事情辦完了,但里正他們的事情還沒有,相比於陳默來說,里正他們不但要將帶來的皮貨賣出去,還要購買不少東西,錢這種東西,在鄉下用處其實不多,除了鹽巴、布匹還有一些器械等生活必需品之外,基本都能自給自足,就算有需求,只要不是災年,鄰里之間就能相互交換補齊。
當然,前提是要有個好年景,如果遇上了災年那對於他們這樣的平頭百姓來說,那可就是滅頂之災。
這些道理,陳默也只是聽說而已,他還沒有經歷過真正的災年,只聽說過災年恐怖,但從沒見識過,心中雖然有些羨慕這縣城的繁華,但要讓他選的話,還是願意在自己那小地方,至少有田地種,心裡面踏實。
中午兩人在西街一處驛館吃了一頓,花了三十錢,陳默覺得王叔救了自己一命,這一頓無論如何都該自己請才對,有些心疼的把賬結了。
三十個錢,如果放在莊裡的話,以現在的物價來說,夠他們母子吃上三天,現在卻只有一頓,陳默在心裡默默發誓,這輩子都不會再來驛館吃飯。
王叔也沒攔著,尤其是看著陳默一臉肉疼卻還是堅持付賬的樣子,有些好笑,又有些莫名的感慨,一個懂事的孩子,很容易拉好感的。
可惜,投錯了胎,若這孩子能投在哪個富貴人家的話,或許將來能有一番作為吧?
“二狗。”看著陳默坐回來默默地喝著水,王叔突然問道:“有沒有想過以後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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