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的意思擬的。
王州牧粗略過目了一番,確認無誤,便開始找自己的印章。他在混亂的桌上翻了半天,終於找出印章,正要往公文上蓋章,忽然想起什麼,抬頭問小吏:“你們是不是都覺得吳良是個混賬?”
小吏一愣,不敢作聲。
最近事件頻發,王州牧也漸漸察覺到了一些風向。老百姓砸糧鋪的事情已能看出民心,而州府上下怨聲載道,亦有一些話傳進了王州牧的耳朵裡。他開始意識到時局的緊張,終於開始疏遠吳良,試圖挽回局勢。
而這份判令,便是他挽回的一步。
王州牧摸了摸判令,像是自言自語,又像是詢問:“吳良乾的事是吳良的事。你瞧,我還是個仁慈的好官吧?這年頭像我這樣宅心仁厚的可不多了。”
小吏大氣都不敢喘。
這份判令,並不是一份死刑的判令。事實上就算渝州府想處死這些“暴民”,他們也沒這個權利。凡是死刑,他們都得上報成都府,由成都府再審一遍,如果判決仍是死罪,才有可能將犯人處死。所以打從一開始,王州牧就沒理過吳良的無理取鬧。
他採用的是一種他認為皆大歡喜的判決方式——交錢,贖罪。
本來嘛,砸了一間糧鋪,打傷一名掌櫃和幾個夥計,又不是什麼大事。只要糧鋪的損失有人賠償,掌櫃夥計的醫藥費有人承擔,而州府陪著折騰半天也能撈點好處,那就行了。於是他讓吳良清算了糧鋪的損失,把吳良算出的數再翻上一倍,攤到那被抓的幾十人頭上,就是贖罪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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