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還要生下這個孩子?”
葉梨坦言道:“我已經打了四個孩子了,這一個,我捨不得,更害怕這一次之後,我一輩子都沒有孩子了。”
牡丹姐就不說話了,直到外面有人來催,她才道:“那你現在想要怎麼走?生下來?給你那群吸血的親人去養?然後再回來歌舞廳陪酒?你的嗓子被人弄壞了,說話沒問題,唱歌是不可能了;你這雙三寸金蓮,嘖嘖,跳舞也跳不成,只能陪酒……二進門,可就真不值錢了啊。”
聽著牡丹姐意有所指的話,葉梨覺得這個女人非常有意思。不是好人,也不是全然的壞人,只是這樣特殊的年代裡,一個苦命人而已。
葉梨道:“我要贖身。”
進入歌舞廳時,歌舞廳都會一次性給一大筆的“安家費”和“置衣費”,然後要求籤下一紙契書,要求離開歌舞廳時,必須十倍償還這筆錢。數量不是非常多,但對於歌舞廳裡這些出來賺錢養家的女人來說,就已經很困難了。
原身當初如果肯跟歌舞廳的女郎們借些銀元,勉強能湊夠錢贖身,可是,原身太過依賴家人,又經過接連打擊後,也開始覺得自己身上“髒”,覺得讓孩子有她這樣一個媽媽會丟人,所以才會預設祖母和母親的荒唐的要求。
葉梨心說,管她們去死?
她自己贖身後,找個地方暫時躲起來養著,等生了孩子,再說其他。至於祖母劉氏、母親小江氏,還有那些弟弟妹妹,他們這些年從原身這裡獲得的東西足夠多了,葉梨沒去將那些東西都討過來就不錯了,才不會再管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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