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步當下生生停在了原地,不敢再跟,只得遠遠目送著三人一狗走遠,還甚為恭敬地在背後作揖拜別。
前方,趙修抿著唇,不滿地問長歌:“這等庸官,為何不讓我教訓他幾句?”
長歌看著沿途走來清平的街道,笑道:“水至清則無魚,再者,這官員考察乃是吏部之事,義父雖是京官,但若真追究起來卻是越俎代庖。這縣令曉得惶恐也正好說明他只是庸,不算奸,愛睡懶覺而已,和那兢兢業業凡事大包大攬的縣尉搭檔倒是正好,也算是個平衡的好局面,義父便不必苛責吧。否則若真將他嚇住了,他纏著您不放,您反倒沒空去辦正事。”
趙修認同地點點頭,看了眼前面的巡犬,已經知道長歌打的什麼主意,問長歌:“你可有凌非之物?”
長歌輕笑一聲:“比‘物’厲害多了,我有他的血……”
長歌叫了聲“蓁蓁”,蓁蓁頷首,這便從懷裡掏出一張染血的帕子。那帕子原是張素帕,不僅沒有刺繡,便連普通的裝飾都沒有,顯然是提前準備好了就等著取凌非之血的,而非臨時情急之下才扯來用。
趙修驚道:“你怎麼會有此物?”
長歌眨了眨眼睛:“凌非挾持我的同時也給了我機會,讓我可以近距離用簪子扎他。扎完他再將血跡揩到帕子上,這不就有了?”
“你竟在那種時候都想著……”趙修不知道該喜還是該嘆。
長歌垂眸,淡道:“心是有些硬吧,我也知道。但無論如何,我都不容許凌非在暗,時陌在明,我總要化明為暗,才能掌握主動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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