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定電視臺、檔期和贊助商之後,按照楚子衿與辣椒臺簽下的合同,基礎冠名費一億萬,三個特約贊助基礎費用共計六千萬,這裡面大約有六千萬得分潤給辣椒臺。
辣椒臺購買《High!我的神!》第一季的版權授權費是四千萬。
再算上影片網站的授權和點播分成,預計不超過四千萬,扣掉要分潤給辣椒臺的分成,那麼天光傳媒的基礎收益大約為一億八千萬。
然而,整個節目的製作及宣傳費用拉通算下來,開支基本也就是一億八千萬左右,這裡麵包括場館的租借,舞臺裝置的搭建,明星藝人的出場費,參賽選手的差旅住宿,其餘各種協調費用等等類目。
表面看來,天光傳媒做完這一整個專案,或許剛好能收支平衡,不賺不賠。
至於往後的版權輸出到國外這種事,實在可遇不可求,不能當做穩定收益。
反倒是辣椒臺旱澇保收,穩賺兩千萬沒得跑。
當然了,做生意不是做慈善,風險與利益並存。
之前說的都是基礎收益,可如果節目做出來之後收視率高出預期,各項收入將會穩定上浮。
比如平均收視率達到2%,算是保底。
收視率達到2%到2.5%之間,贊助費用上浮百分之10%,辣椒臺的廣告費分成同樣上浮10%,版權授權費分成上浮5%。
在合同條款裡,最高考慮如果全國收視率超過5%,全國網路點播率與話題佔有率超過15%,贊助費將在原基礎上直接翻倍,辣椒臺需要支付的授權費也將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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