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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他們不知到了什麼地方,方無適再沒有被弄暈,而是被手鍊和腳鏈鎖了起來,關在一間密室內。密室內除了一鋪稻草和一隻糞桶外,什麼都沒有。
他大解了一次,沒有東西擦屁股,不得已,只好抓了一把稻草擦,稻草戳得小屁股疼死了,最要命的是不知擦乾淨沒有。
打從出生起也沒受過這樣的罪,他忍不住又想罵人。
可是他忍住了。
主要是罵了不管用,白費力氣。
還是想法子逃走要緊。
他一刻都等不得了。
因為他想爹,想娘,想弟弟和妹妹,他還要教弟弟說話呢;他還要跟爹學習,將來要接管小方氏;他還要參加織錦大會,在會上露個臉兒,巧兒表姐說她六歲就參加織錦大會了呢……
總之他忙得很,有許多“大事”,沒工夫耗在這。
他必須馬上立即出去,沒工夫陪他們玩了。
小孩子想到做到,並不管後果。
他想的也不復雜,就是幹倒看守他的人,逃出去。
他能憑藉的,只有頭上那根木簪子。
那木簪是鐵木製的,堅硬非常。
這是方初的主意,想著小孩子不宜佩戴利器,可若遇見危險,縱然年齡小,也不能任人宰割不是,於是為兒子制了這根簪子,讓他緊急情況下防身用。他被擄後,身上衣裳、項圈、玉佩等值錢物全部被扒個精光,唯有這根簪子留了下來,眼下就派上用場了。
所謂初生牛犢不怕虎,又說“無知者無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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