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版
首頁

搜尋 繁體

第七百六十二章:立決無赦!

熱門小說推薦

最近更新小說

<!--go-->

一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朱常洛的反問是一種現實!

身為官員,大多數時候的確可以超脫於大明律之外,或者更準確的說,中國從古至今都不是一個法制至上的國家,無論是明律,還是之前的宋律,唐律,乃至於漢律,都是針對於平民階層制定的律法。

因為在中國,有太多的東西可以超脫於律法之上了,皇權自不必說,雖然有過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說法,但是仔細想想就知道,這句話說的是同罪,而非同罰!

而且這句話的起源是史記當中的商君列傳,據傳是出自於法家的名士商鞅,如果要說中國古代對於法律貫徹的最為徹底的一個時期的話,那肯定是商鞅變法的那段日子了,但是有意思的是,即便是大名鼎鼎的商鞅,也沒有將這句話落實。

當初商鞅在秦國變法之時,尚是太子的秦惠文王在門客的教唆下犯法,按照律法,當以黥刑,刺面為罰,但是由於秦惠文王特殊的身份,最後即便是商鞅也只得妥協,用處罰太子的兩位老師來替代太子,最終才得以平息風波。

更不要提自唐以來歷朝歷代都有八議之法,以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為八議,凡是符合這八種規定的犯人,雖然得不到完全的免刑,但是至少減輕一等以上的刑罰是光明正大的。

所以一直以來,無論是在朝臣的觀念當中,還是在以前的皇帝觀念當中,都壓根沒有把官員這個群體納入大明律的管轄範疇,翻開史書瞧瞧就知道,大明朝因為冒犯皇帝,或者徇私舞弊被罷免的官員有不少,但是官員犯罪,透過正常的司法程式,真正經過三司審查用大明律來判罰的官員,應該說一個都沒有……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