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屋內。
跟李超一起進門的幾個小青年,趁著楊東等人收拾李超的空當,早已經趁亂溜走,血腥味瀰漫的房間內,只剩李超和楊東、羅漢、林天馳四人。
楊東將李超從地上拎起來之後,見他沉默不語,再次冷聲發問:“問你話呢,我哥的欠條在哪?”
“錢不給我,就想要走欠條,你感覺可能嗎?”李超聽見楊東提起了楊鵬欠條的事,咬著牙迴應了一句,看見楊東手裡沾血的尖刀,他是真的有點害怕了。
可是李超心裡即使再哆嗦,他也得忍著,因為按照賭局上的規矩,對方透過老千做楊鵬,李超再把高利貸借出去,這種印子錢其中的一半收益,是歸開賭局的人所有的,他只能拿到七千五,但是他手裡還能剩下一萬五的欠條,等什麼時候把這一萬五追回來,李超才能填上虧空見到利益,這也就是說,李超借給楊鵬的錢,到現在還賠著一半呢,一萬五千塊錢,並不是個很大的數額,但對於李超這種剛剛步入社會的小混子,也絕對不是個小數目,這筆錢,是李超為了巴結劉寶龍,砸了別人一酒瓶子換回來的,同樣是他所有的積蓄,所以他很珍惜。
楊東聽完李超的回答,面無表情的繼續開口:“昨天晚上,我店裡的火,是你放的吧?”
“你說什麼,我聽不懂!”李超梗著脖子矢口否認。
“你把我哥打的欠條給我,你放火的事,我可以既往不咎。”看著李超跳動的眼角,楊東再次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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