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端端的筆記幹嘛給這種考前摸魚的人看。
傅予寒沒意識到他的火氣,“哦”了一聲,專心畫畫。
聞煜懶得搭理他。
兩節課後,傅予寒畫完了那張線稿。他並不打算繼續上色,拿著畫出去了一趟,再回來時就把那個男生給他的紙拿了出來。
聞煜只覺得眼角餘光裡飛過去了一抹粉紅色,他下意識地瞥了一眼,就看見傅予寒一手拿著張寫滿了狗爬字的白紙,另一手拿著兩張粉色信箋。
那信箋上浸著花香,白紙上的文章用詞火辣。
是封情書。
而傅予寒要做的,就是把那封情書謄寫到信紙上。
他的字顯然比原稿好看得多,雖說在聞煜看來,寫情書還是情人代抄這種行為實在槽點滿滿,不過看著傅予寒的字,覺得大致上還能理解。
唯一不能理解的就是傅予寒為什麼非得在考試前一天做這種事。
聞煜想問,又覺得自己實在管太寬,強忍著沒問出口,就這麼憋了一天。
直到放學後,他從家裡帶回來打包的晚飯——
這幾天傅予寒都沒回家,放學後教室門是不鎖的,聞煜一如既往地推門進去,看見沒人,下意識以為傅予寒去了廁所。
然而當他走到桌前的時候,發現那上面有一張字條。
聞煜像個神經病一樣看著傅予寒幫別人抄了半個午休的情書,一眼就認得出那是誰寫的字條。
【我有事出去,一會兒回。晚飯你自己先吃,別等我。】
聞煜盯著字條看了一會兒,視線下落,臉上的表情晦暗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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