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後。
在此相聚的民眾還未離開,相反熱情高漲。
有吃有喝,暫時又不秋收,恰又昨日聽了許多樂土之說,激情正炙。
適和書秘吏的人拿著紙筆,正在記錄著一些東西。
不斷有人跑過去,說一些話。
說完後,適便翻看之前記錄的那些文字,確定這個之前並沒有記錄之後,再大聲宣讀,與眾人討論商量出應對的辦法。
相聚在這裡的萬民,在約法。
不斷有人將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種種意外情況說出來,當有絕大多數人認為這件事有必要約法的時候,再討論如果違背了應該怎麼處置。
造篾啟歲拿著一張紙,從遠處跑到適的身邊,念道:“甲午七那一村社的人,說如果有人偷走了牛,並且吃掉了,應該怎麼懲罰?”
適翻了一下前面,好像還沒有人提到這件事,大約是因為牛耕還未普及的原因。
甲午七那一村社只是個編號,而且是個暫時聚會時候使用的編好。
大約是因為那個村社有墨者常駐的緣故,所以知道樂土讖詩,也聽駐村的墨者說起過將來耕牛的用途和犁鏵耬車之類的玄妙事物,所以刻意提及。
適便把這件事大聲地說了一遍,以示問詢,同時又藉助墨者的力量將牛今後的用途說的很重要。
不少人喊道:“砍手!”
也有人喊:“砸死!”
村社間還保留著此時的野蠻習俗,這不是變法後的秦國,法律這種東西根本不可能深入基層,村社間還保留著原始的殘酷習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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