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週後。
總署。
王素賢抱著一疊檔案推開玻璃門,走進行動副處長辦公室,轟,鬆手把厚厚的一堆檔案放到桌面上。
由於檔案太厚、太高,落下時把杯子震的嗡嗡作響,讓李Sir詫異的抬起頭問道:“地震了?”
“哼。”王素賢瓊鼻微抬,挑起嘴角話道:“地震?車震呀!”
李Sir打量著三尺高的檔案咧嘴笑道:“呵呵。”
“阿賢,你辛苦啦。”
王素賢對他冷眼相看,搖頭講道:“不敢不敢,我都是在替處長做事啦。”
玩歸玩,鬧歸鬧。
言語佔據上風后,她便接著彙報道:“劉Sir的案子三天前結束了。”
“曾Sir的案子也在昨天判定,檔案都在裡面。”
目前就這兩件案子比較重要,她也只提起這兩件案子。
李少澤點點頭,對於高院的效率並不奇怪。
因為在李Sir拿一名大法官的人頭祭天以後,律政界徹底開始為警界提供服務。
曾經警隊的“一哥”與“管理副處長”都很快走完程式,相繼遭遇審判,一切都非常順利。
當然,這也是因為兩個衰仔都撲街的原因。
如果他們還活著的話,那就可以繼續提起上訴。
比如說那位大法官便在受賄罪的審判中一路上訴,一路不服輸。
脾氣很倔,結果很酸爽。
最後越判越多!
聽說廉政公署向地區法院起訴的時候,判決刑法才十五年。
現在終院已經加判他到三十五年了。
不過估計那個“光頭佬”連十五年都活不到,更逞論說三十五年,所以多判二十年也無所謂啦,根本活不到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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