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室內的“抓內鬼”活動,並未因牛院長的回信而結束,反而愈演愈烈。
偵查當然不是他們拿手的,也正如周毅所說,偷論文思路這種事,99%的情況都會無疾而終,世上大多不平之事也正是這樣了,沒到動用刑偵司法手段的程度,單靠個人努力卻又無從下手。
甚至,很多著手於“調查”的個人努力本身反倒是違法行為,正如林逾靜當時竊聽匯湖師生的談話一樣,真掰扯下去也許林逾靜才是唯一犯罪的那個。
聚焦回眼前的事情,如果認定了是劉雨薇所為,那麼侵入她的電子裝置並找到論文原文似乎是唯一獲取確鑿證據的手段。
技術上並不複雜,甚至林茉茗自己都有機會用物理手段做到。
但這個行為本身的違法程度並不淺,況且即便找到了什麼,也很難有說服力。
想像一下,既然你已經有能力侵入他人的電子裝置了,那麼偽造一些檔案記錄又算得上什麼呢?
就這樣千迴百轉噴了幾圈,“找到證據”這件事陷入了一個死迴圈。
想要證據,去立案調查啊!
不夠資格立案?找證據立案啊!
沒有證據,去立案調查啊!
聊到最後,莫念生無可戀地仰靠在了椅背上。
“如果屠在,他已經把劉雨薇的電腦偷來了……”
“冷靜,莫兄……我相信屠兄有這個膽識。”李崢搖頭道,“可真那樣,他怕是又要被勸退了,搞不好還要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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