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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這個善德女王和女性地位的問題,其實包括唐人在內所有的中國人,都很少知道在周代以前,商朝時期,女性的地位是很高的,可以做官,可以做非常高貴只有女性才可以做的官職,可以擁有封號,可以擁有封地,可以帶兵打仗,可以治理國家,比如婦好這樣一個例子,值得注意的是,這個例子在商朝並不少見。
商朝也是一個其他國家奴隸所向往的自由國度,任何一個國家的奴隸只要逃到商朝國境內,就可以獲得自由,成為一個自由人,甚至他們中的一些很有才華的還可以做官,從奴隸到官員,在周代以後幾乎沒有出現過的事情,在商代並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
商代任用官員也不是按照血統來的,商代並不重視人的出身,任命官員不看他的出身是否高貴,他的血統是否高貴等等,皇室成員並沒有因此得到什麼權力,反而是一大批自由民和他國逃來的奴隸以及女性在做官治理國家。
在《尚書.牧誓》中,周武王只列舉了帝辛也就是俗稱的紂王的四條罪狀,分別是聽婦人言、不認真祭祀、不重用親戚、任用逃犯做官,最原始的討伐紂王檄文只有這四條罪狀,根本沒有看到有什麼荒淫無道、濫用酷刑之類的。
在今天看來,這四條罪狀似乎顯得非常滑稽,因為在今天的人看來,帝辛似乎並沒有什麼罪過,包括“紂”這個諡號。以及他所犯下的罪行,在商代甲骨文最原始的記載中,並沒有發現,“紂”的諡號是周人給出的,他的一qiē罪行也都是周代開始出現並且流傳的,隨著考古學的日漸深入,夏商周斷代工程的深入,對於紂王的是非功過,似乎正在重新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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