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而是生活上的細節。
有劉伴伴在身邊,那生活指標,直逼王爺的待遇,啊不,更勝才對。
就那劉伴伴能從宮裡頭一路廝殺出來,還能成為趙允淏他爹的貼身宦官,就可以看的出來,他的厲害之處,更不要說現如今他算是伺候了兩代的王爺,眼力見自然不一般。
他早看出趙允淏對龐昱不一般,照顧起來別提是有多用心了,真以為他那麼點水土不服就真沒辦法跟去蜀地了?
那是王爺體恤他上年紀了,也就剩下有眼力見,能伺候人的這點本事,理直氣壯的就給送去了茉花村。
這不,見到了可以改變他一生的小公子,龐昱!
一開始只當是他家王爺的救命恩人,後來相處久了,就完全不同,簡直拜倒在小公子的……沒有,絕對沒有,會被他家王爺沉塘的,反正就是佩服!
要不是龐昱堅決不讓劉伴伴跟著,差點要伺候龐昱上開封去了。
他怎麼可能答應!
劉伴伴不管怎麼說,那都是宮裡頭出來的,要是被人發現跟著他上京去了,豈不是送把柄去給人?
他傻才這麼做,現如今龐昱的各種好東西,都跟趙允淏脫不了干係。
對趙允淏,龐昱感情有些複雜,少年身世可憐,本該讓著他一些,(某人忘記自己當時也就四歲。)可是每天讓他寫日記就過分了,好在他心態比較好,全當簾子,順便還寫了流水賬。
真的做不到那些驚豔絕倫的文采,每天寫已經很痛苦了,要是再高要求自己,他選擇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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