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的人將上條明美給圍住,不明真相的群眾越來越多,也更多不知所謂的人亂講話。
原來,小吃店的櫃檯被偷取了幾千塊的現金,老闆認為明美是最接近櫃檯的人,加上明美的口音古古怪怪,老闆就更加認為她是小偷了。
群眾許多時候都是喜歡起鬨亂湊熱鬧,看到老闆言之鑿鑿,也都開始出言欺負明美這個外鄉人。
明美為人性格本就是個好姑娘,哪裡受得了一大幫人的圍堵?當下就嚇得哭了出來。
老闆指著明美大罵道:“好你個小丫頭,年紀輕輕不學好就學偷錢?快!把錢拿出來,不然我就搜身了!”
聽到搜身這個詞,一些圍觀的色狼就揚起了猥褻的笑容。明美的身材這麼贊,要是自己也能摸一遍那多好啊!
方毅聽到說要搜身,趕緊就上前喝止了。大庭廣眾之下搜一個女孩子的身體那還有王法嗎?加上明美這丫頭絕對是被冤枉的,自己怎能坐視不理?
老闆看到有人上來說事,就上下打量了方毅一眼,只覺得有點眼熟但又一時想不起。
少頃,老闆冷哼一聲,說道:“你是她朋友?怎麼?難不成你們是一夥的?我看著你有點眼熟,你不會是慣犯吧?”
方毅就笑了,冷聲道:“覺得眼熟就是慣犯?你自己丟了錢就冤枉我朋友偷你的錢?你確定你腦子沒問題?”
老闆死死抓住明美的手腕,眼神陰沉地盯著方毅,說道:“好啊,犯了錯還反咬人一口?你們都給我留在這兒,老子我報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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