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的說,“但是我告訴你,你現在做的所有事情都是犯法,因為我從來沒有委託過你做我的經紀人,我們隊裡也不允許隊員私自在外面接廣告代言,你拿的這些錢,我勸你早點還回去,免得別人告你。”
韓鳳玲其實是心虛的。
自從楚寧奪冠了,她就四處宣揚楚寧是她女兒,某天突然有個小老闆找上門,說想讓楚寧幫忙拍個小廣告,給她五萬塊錢。
韓鳳玲一聽這賺錢太容易了,想都沒想就答應了。
從那以後她心思就打開了,更大力度宣揚楚寧奧運結束就要回來看她,可以幫大家的店鋪宣傳什麼的。
靠這個事情一下子賺了七八萬的訂金。
可很快就有人聽說了韓鳳玲和楚寧的真實關係,找韓鳳玲退錢。
韓鳳玲開始躲著這些人,後來想明白了,只要真的做了楚寧的經紀人,這些錢就不用退了。
她就乾脆把經紀人身份坐實,還有幾個被矇在鼓裡的,給她介紹了更大的“生意”。
但如果楚寧不幫她拍廣告,那她豈不是……
韓鳳玲絕不可能退款,更不信楚寧說的話:“不讓隊員私自接廣告?你少糊弄我,你看那些運動員拍廣告的不是多得很?我告訴你,反正我錢都收了,你是我女兒,你就必須聽我的,我給你接什麼你就得拍什麼,沒得商量!要不然我就去電視上鬧,說你虐待我,說你有了成績不認我這個娘!”
楚寧知道,韓鳳玲肯定說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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