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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3日,判定結果出來。
事故全責,歸陳意遠。
其因有二,這其一是傷者張軍年的證詞,直接指出陳意遠蓄意撞人。
其二是陳意遠在案發之後,將車開走,破壞了現場痕跡。
由此二點,百口莫辯。
若想洗脫這罪名,除非能夠拿出新的證據來。
但當時那個路段,根本沒有道路監控,想要找到新證據也根本是不可能的。
所以,3日後擺在陳家頭上的選擇,只有兩個。
一是私了賠償,陳家負責所有醫療費,另加10萬補償費。
二是法院訴訟,以目前的情況,如果沒有新證據,就算訴訟,也是必敗無疑,到時候可能賠的更多。
對此,儘管陳家滿腔憤慨,卻也只能低頭認栽。
傷者張軍年住院期間,住的是最好的特護病房,用的是最貴的醫療用具和藥物。
單是醫療費,前後就花費了20萬。
這讓陳家原本普通的家庭,一下子就抽空了老底,家裡用度變得捉襟見肘起來。
可最後還欠著10萬。
張家那邊的人,三天兩頭就來催。
擾得陳家這邊餐廳生意都沒法做。
無奈之下,陳家只能朝親戚朋友借錢還“債”。
“你說你,好端端的發什麼好心,這年頭當好人哪裡會有好報的?醫療費花了20萬,這還欠著10萬,這麼多錢,我們家哪裡還拿得出來?”
陳意遠的妻子徐雁蘭也是滿腔怨氣。
他們夫妻倆辛辛苦苦起早貪黑,積攢了多年,才存了這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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