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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歡歡一大早上學,經過明德寺,遠遠的,就看見第N中學的校園。那幾棟破舊的教學樓隱在晨霧裡。
路旁房子裡竄出一男一女,男的是成年人,女的是未成年少女,只不過亭亭玉立,等閒十八歲的少女都未必有這模樣。
趙歡歡一眼就認出了筱眉和筱毓風。
前世,筱眉和筱毓風你是風兒我是沙纏纏綿綿到天涯,但是糾纏了幾年之後也成了一對怨偶。
筱眉年少輕狂,含苞待放時就跟了筱毓風,不但伺候筱毓風,還伺候筱毓風的兒子,真是又當女朋友又當後媽,一直到了二十歲。這其間遭遇了筱家人的反對、不解、歧視,二嬸更是對筱眉多有齟齬,母女關係一度緊張,筱眉卻鐵了心思非要跟筱毓風到老不可。
如此死心塌地,只有一個解釋:筱毓風的金剛匕首安了電力馬達,好使!
正當筱家人罵也罵了,打也打了,無可奈何只能接受的時候,筱眉和筱毓風分手了,分手理由是:兩個人是本家兄妹,做夫妻不合適。
尼瑪,在你十三歲這一年不就已經知道你倆是本家兄妹,直到二十歲才醒悟過來,這裝傻的時間裝得夠長。
而實際上,筱眉之所以和筱毓風能分手,是因為筱眉的哥哥把她狠揍了一頓。筱眉的哥哥往筱眉肚子上狠踢了一腳,罵道:“筱毓風是你哥,你知不知道?你如果要和筱毓風在一起,我就不認你這個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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