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娘那樣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地做一個小腳女人,我非得瘋了不可。”
說起方氏,也不知道她最近過得怎麼樣了。兄妹三人在上海找到房子後,就託人帶了封信回去給方氏,不過至今還沒有收到迴音。不知是因為交通不便,還是方氏在生他們的氣,不肯給他們回信。
想起方氏對自己發怒後又心軟的樣子,林燈估摸著應該是因為前者。
彤雲見她不說話,忍不住又唸叨起來:“小姐,我可真是弄不懂您。閨秀穿的三寸繡花鞋,您說那是‘殘害女性’,可這高跟鞋這樣累腳,您怎麼還是樂意穿呢?”
林燈無奈道:“穿高跟鞋雖然磨腳,但不是好看嘛。其實我也不怎麼愛穿的,為了生活罷了。”
由彤雲的話林燈忽然想到,哪怕是在二十一世紀,女性穿高跟鞋也大多被視為美的象徵。但大多數高跟鞋穿起來的確不怎麼舒服。
等到了二十二世紀,那個時候的人們會不會回過頭來,批判上幾個世紀女性穿高跟鞋的審美呢?
林燈不知道,也肯定活不到那個時候了,但她覺得這個想法挺有趣。
很多時候,並不是當時的人傻,或者太過迂腐,而是時代的侷限性太強大了。
這樣想來,許多事情其實都不是理所當然的。她是後世來的人不假,但也沒什麼好驕傲的。
就如蕭凱所說,“人性”二字最難參透。她還年輕,路還長著呢。
……
下午回到家後,林燈把那些她從杭縣帶來的壓箱底的設計圖紙翻了出來並且整理了一些,打算拿著這些東西去換一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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