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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刀聽到這話,覺得不可思議,拿著自己的東西,送給對手,讓後自己拿錢再拍下來,這不是腦子有坑是什麼?
“你別忘了,張先生是個生意人,他手下有拍賣行,這麼做,無可厚非,只是要賺你一些錢而已。我覺得,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當然了,你要是不同意的話,可以先過我這一關,再去張先生那裡,把龍紋匕首給搶過來!哦,對了,忘了跟你說了,過了我這關,你還得過森蚺那一關,過了森蚺那一關,你可以努力試試!”
刀疤按照張易的思路,繼續說道。
聽到這話。
金三刀咬了咬牙。
去搶?
跟直接去送死,有什麼區別?
一個刀疤他現在都過不了關。
“我知道,你肯定在想,大不了到時候你派別人去張先生的拍賣會上,把雕龍匕首給拍下來。這樣就不用交出另外兩把匕首。”
“不過,我可以跟你傳達一下,如果你不交出另外兩把匕首,張先生就準備自己收藏那把雕龍匕首,你就沒有任何機會了。當然了,你要是真能搶回去,也算你有本事,或者你透過打官司,能拿回去,也行!”
“我覺得你可以試試打官司,這個更安全一些。”
“畢竟,我們張先生不管在古董圈,還是在律師這些圈子裡,都是響噹噹的人物,你可以試試看,看那個律師,或者鑑定專家,敢得罪我們大名鼎鼎的張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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