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旦只聽得目瞪口呆,對論欽陵的話一時有種無言以對的感覺。
他忽然想起來了,顯慶三年吐蕃向唐請婚時,吐蕃王芒松芒贊年僅八歲,儀風四年吐蕃向大唐請求和親時,吐蕃王赤都松年僅四歲,政治婚姻中,起決定作用的是附載於婚姻的政治利益,年齡絕對不是問題。
實際上在大唐歷史上,吐蕃還曾多次向唐請婚過,包括之後的神龍三年,吐蕃向唐請求和親,當時吐蕃王墀德祖贊年僅三歲,三年後和親成功,六歲的小新郎迎娶了十二歲的金城公主。
李旦並非不知道吐蕃以前幾次向唐請親的事,問題是那幾次吐蕃向唐請親時,吐蕃王自己也是個小孩子,小公主嫁過去,大不了夫妻倆一起長大就是,可如今吐蕃王已年過三旬,年過三旬的男子怎能迎娶一個十二歲的小公主,所以李旦完全忽略了這一點。
直到論彌薩無所謂地說七八歲的小公主也成時,李旦才突然明白過來:基於政治的聯姻,根本就不能用常理來揣測,不要說他還有十二歲的女兒,就算他的女兒年僅三歲,只有符合政治利益,一樣可以成為吐蕃王妃,哪怕吐蕃王已經八十歲。
論彌薩目光炯炯地盯著李旦,神情中全然沒有了最初那種偽裝的敬畏與無知,他相信李旦是願意把女兒嫁去吐蕃的,吐蕃對大周目前的情形曾經做過一番調查,他們認為和親有利於鞏固李旦的地位,他一定千肯萬肯,現在的推辭應該只是擔心引起皇太子和武氏一族的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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