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十三年五月,安昌王無奈退兵,損失一萬一千人,而方信方面,陣亡和殘廢九千一百人,還有三千負傷,經過治療可恢復。
此戰,使安昌王損失了八分之一的實力,起碼五年都恢復不了,是以又向後退了百里,由於己方損失不是很大,方信想了想,還是沒有太過囂張,發“斬首二萬,只傷三千”的奏摺,而差不多照著原樣發了奏章。
就算如此,也是十年來的大勝,想必朝廷按例,必有賞賜。
轉眼就是二個月,新建的10個稜堡又向前推進五十里,增加了不少可耕之地,並且使後方的屯田相對安全了。
但是,方信搖頭嘆息,自己在西南的程序,也只有這點了——一旦脫離稜堡作戰,自己就算有滿編的八萬人,也難以成事。
要控制西南,以及西南更背後的草地,非十五萬精銳不可。
說實際的,方信很是搞不明白,為什麼別人穿越了,搞什麼都風生水起,而自己就這樣難呢?
當然這個說法是指發財。
農業社會,萬事在於糧,這方面方信根本沒有什麼辦法,在位面有限允許的程度內,額外進行改良,也無非是水車和農具的改善。
水車可以灌溉,使旱田變成水田,就此一項,就可多收一石一畝。
農具的改善,改善人力,但是現在最缺乏的,卻是耕田所用牛和馬,這些卻不是一時一日能繁衍的——而安昌王受此一戰,卻立刻回過味來,反正安昌省地廣人稀,就遷移百姓退後一百里,又在外面駐紮騎兵進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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