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慶二年九月三法司會審王金一案,本定由刑部尚書毛愷、大理寺卿孫丕揚,並右都御史林潤領銜。然而趙貞吉認為,這三人都與沈默關係匪淺,很可能相互關聯,沆瀣一氣。
雖然幾位當事官員都表示憤怒,但趙貞吉確實說的是實話……這其實還真不是沈默故意造成的,只能說他現在確實是兵強馬壯了。最後為了保證公正,趙貞吉不顧自己大學士的身份,替下林潤來,親自當這個主審官……果然讓沈默言中了。
然而沈默也不是神,他猜到了開頭,沒有猜到結尾……聞聽趙貞吉赤膊上陣,要親自審理王金案後,高拱說:“不要擔心,我來也!”便也主動請纓,參與審訊。
按慣例,吏部尚書也應該參與此機務,擔當執筆之責,也就是作為書記官存在,監督三法司的審理。只是一般吏部尚書自持身份,都只派一名郎中過來執筆,多少年了,還沒有吏部尚書親歷現場,更何況他還兼著閣臣呢!
趙貞吉對他的瞎摻和提出異議,說:“內閣公務繁忙,你我都參加此類瑣碎案件的複審,恐怕不妥吧。”
“你能來的,我又為何不能來?”高拱不屑道。
“我是左都御史,我不來能叫三司會審嗎?”趙貞吉不屑道。
“我是吏部尚書,執筆記錄同樣是我分內之事,怎能推脫?”高拱說著冷笑一聲道:“況且既然要複審,就得詳審。若我不來,只怕又將像往年一樣只走個形式,白白浪費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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