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車行進得很慢,終沿著一條路到了目的地,在一家精宅大屋前的曬穀場前停下來。
這本是百畝田地的院落,很是寬敞,由於范家人還經常住會,因此曬穀場到著裡面的院子,還鋪著罕見的碎石子路,圍著院子的是一道灰磚制的圍牆。
到了這裡,第一眼看見的就是一片田野,已種上了冬小麥,再遠處是一片片桑田,看樣子就有多年了。
到了精宅大屋裡面,更是一處小樓,還有著花園。
一行人都是目瞪口呆,王羅氏喃喃的一句:“我不是在作夢吧,這是比鄉里張田主還富了。”
“張田主有田三百畝,現在我們還比不上,不過這精宅大屋卻不是鄉下地主可比,住在這裡最能養氣養身。”王存業掃看了一眼,很是滿意,又說著:“我別的不好說,過二三年,再弄個二三百畝卻是等閒。”
不過,也就是這樣了,一頃有百畝,上百頃以上家業,不是高官世家不可能持有,持有了反而惹出大禍。
整個郡府都只有三萬頃田地,就算是魏侯,直接領有的私田只有五百頃,有人何德何能,敢在這片區域和魏侯比富?
范家在府城是僅次於魏侯的一批世家,家業也不過一百五十頃。
五十頃以上都是第二層次的家族,縣令這級也不過是三十頃到五十頃,而三十頃到十頃就是各縣鄉紳。
王存業當上道官,晉到更章令,按照潛規則家業最多十頃,這規則沒有明文規定,但卻是社會力量的平衡結果,誰敢冒犯,只有獲罪引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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