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玩笑!這怎麼可能?!”乍聽自己不僅沒要到房子,現在甚至還有可能倒吐出去十七萬?!這叫錢達怎能不急?這是他第一次,在沒有接到宇文鬆口令的情況下站起來,大聲抗議。
“別開這種狗屁玩笑了!這本日記是孫陽自己寫的,難道不管他寫任何東西我們都要信以為真?如果我回去在日記上寫你們全都欠我個十萬八萬的,那就全是事實啦?!”
很明顯,錢達的咆哮並沒有對現場的情況起到多大的作用。換來的,只能是柳寧月的另一個冷笑……
“開玩笑?可惜,這並不是開玩笑。在某些時候,日記的確可以作為證據提交法庭。而現在,這已經很好的證明了原告方的高利貸行為!”
錢達臉上的汗珠夾雜著一些黃褐色的脂肪滾滾而下,他不斷地望著身旁的宇文松,眼中流露出祈求之色。可是,現在換成了宇文松一聲不吭,叉著雙手,冷冷注視著柳寧月……他是不是在後悔?後悔自己激發起柳寧月的鬥志,反而換回自己的失敗?
就在原告席上陷入一片沉寂之時,柳寧月再次發動攻勢。她收起計算器等雜物,冷笑道:“看來,原告方似乎仍然在死撐嘛?那好,既然一份‘物證’還不夠,再來一份‘人證’怎麼樣?審判長,我想要傳訊一位證人。現在這位證人正在‘證人休息室’休息,立刻可以出庭。”
這下好,難不成柳寧月要來個人證物證俱在?光是一份物證就已經讓法庭的氣氛明顯偏向被告方,還不等柳寧月喚出人證,所有人幾乎都開始相信,這場訴訟從一開始,就是原告自導自演的小丑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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