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旭又好氣又好笑地說道:“我可沒你說的那麼愛斬盡殺絕,你剛才說了,要請我吃好的,我要挑個最貴的地方,不許小氣。”
我哈哈一笑,說道:“那就去我住的地方吃飯好了。”
陳旭仍舊開車,我坐在副駕駛位子指路,當我帶著她到了住的地方,陳旭登時變了顏色,叫道:“你居然住在國賓館?”
這家酒店建城之後,屢次改名,但在本地人的嘴裡,一向都叫做國賓館,並不因為它的名字變化而改變稱呼。
我呵呵一笑,說道:“沒錯啊!”
陳旭扭轉身過來,瞧著我,說道:“雖然你有幾十萬撫卹金,但也不是這麼花,你都花完了該怎麼辦?你知道這裡住一宿要多少錢?就算最便宜的房間,也要普通人半個月的工資。”
我頓時覺得頭疼,不知道該怎麼給陳旭解釋,我現在其實並不缺錢。
我揉了揉太陽穴,斟酌詞句地說道:“我沒有花那筆撫卹金,我現在有一份還算正經的工作,這是公司安排的地方。現在公司大佬們都不在,所以只有我一個人住……”
我掰了一個還過得去的理由,陳旭當然不信,追問道:“你是哪家公司這麼豪奢?就算普通公司都住不起這個地方,更何況還是長期包房間,一個月下來怎麼也要十幾萬的房費,都夠首付買套房子了,你知道嗎?”
我算計了一下,自己要的別墅一天八千多,一個月二十幾萬,本市的房價一直都不高,六七千的一平米的房子很多,這個價格都夠全款買套三四十米的小公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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