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譚書記。根據齊正鴻王研風等人的初步交代,確實有好幾十個。”
範鴻宇斟酌著語氣,儘量客觀地答道。
就事論事,“齊正鴻案”算得是一個比較要緊的案子,常務副縣長涉案,而且罪行十分嚴重,甚至試圖誣陷縣長,這幾年在齊河市也是十分罕見。造成轟動乃是必然的。
不過,這個案子造成的“轟動效應”僅限於“民間”,在市裡似乎沒有造成太大的反響。譚啟華都不曾在常委會上討論此案,僅僅在書記辦公會議上研究了一下,還不是專門召開書記辦公會議研究,只是在例行的書記辦公會議上增加了一項議程。幾位書記副書記通個氣,同意由市局接手,就算完事,沒有進行深入研究討論。
書記辦公會議過後,市領導對齊正鴻案“諱莫如深”,基本避而不談。
這種奇怪的情形,自然會引起機關幹部們的種種揣測,最後大家得出兩個結論。第一,市領導不想在這樣的關鍵時刻節外生枝。如果影響到全市人代會的召開,那將是政治事件。第二,因為範鴻宇。
抓起來的是齊正鴻魯江南等雲湖幹部,然而卻將範鴻宇牽涉其中。齊正鴻等人設計陷害縣長,而且這位被陷害的縣長還是範鴻宇,沒有任何人敢於出面為齊正鴻等人說話。
這樣的事,歷來是官場大忌。
誰在此事上為齊正鴻出頭,就意味著完全站在了範鴻宇的對立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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