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月同志,開什麼玩笑?”
愣怔稍頃,郭清華怫然不悅,盯了蕭寒月一眼,很不高興地說道。
我們市委書記,市長,市委副書記一起,鄭重其事來幫他們兩個縣解決矛盾,結果你跑出來,跟這個範鴻宇一起,跟我們講法律,講辦案?
你逗我們玩是不是?
郭清華從來沒有正二八經將蕭寒月當作是班子裡的同志看待,而是將他當作了下屬。
蕭寒月就有點為難地說道:“郭市長,如果受害人確實造成了輕傷,那就是刑事案子了……法律上的輕傷,和我們日常生活中認為的輕傷,不是一個概念。”
這個解釋,是必須要加上去的。
法律意義上的輕傷,其實已經很嚴重了。斷幾條肋骨,法律上也只認定為輕傷。法律意義上的重傷,那就是缺胳膊少腿,離死不遠的意思。
而在郭清華他們眼裡,恐怕輕傷的含義,就是切菜切到手的意思,有什麼關係?
裘灝明馬上說道:“是不是輕傷,誰知道?”
裘灝明不是郭清華,他是“當事人”,已經隱隱覺得有些不對了。範鴻宇明顯早就做好了這一手準備,關鍵時刻,以刑事案子為由,直接抓人。抓住了就不放!
只要裘立行,呂婷都留在雲湖,主動權就始終抓在範鴻宇手裡,裘灝明變成完全只能被動挨打,沒有一點還手之力。
範鴻宇倒是不急了,身子微微往後一靠,淡然說道:“如果裘書記信不過雲湖醫院的鑑定結果,可以由市裡醫院派專家去做鑑定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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