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雨在宿舍樓下走來走去,不時抬腿往前虛踢一腳。
小丫頭穿著萌萌的白色藍格條紋裙裝,有一點點類似水兵服,裙子顯得略長,掩到了膝蓋處。腳上穿一雙白色的小皮靴,修長的雙腿白花花的耀眼。如血的晚霞映照之下,渾身上下宛然披了一層紅豔豔的霞光,益發顯得豔美不可方物。
不過此時此刻,小丫頭卻嘟著嘴,一副愁眉不展的樣子。
小魔女是真的遇到難題了——今晚上,到底回不回家?
這是個問題!
昨晚上她就沒回去,跟熊豔玲打電話撒謊說,要參加學校的一個文藝活動,散場的時間有點晚,就睡在學校宿舍了,和同學擠一擠。
為了讓熊豔玲相信,還特意讓佟顏“作偽證”。
熊豔玲想都沒想就同意了,她相信自己閨女,更相信佟顏。雖然說,李秋雨曾經有私自離家出走,跑洪州去找範鴻宇的“前科”,畢竟在家裡留了個條子。而且也確實是去了洪州,確實找的範鴻宇,去益東也是為了行善,不算撒謊。
對範鴻宇,熊豔玲是很信得過的。
這小夥子年紀雖輕,行事穩重無比,很知道拿捏輕重。
這一回,熊豔玲哪裡想得到李秋雨居然是要去酒吧收拾許明誠?在熊豔玲眼中,李秋雨實在算得是個乖乖女,偶爾調皮搗蛋一下,無傷大雅。哪有年輕人完全不調皮搗蛋的?
昨晚是瞞過去了,今晚又找什麼藉口?
李秋雨不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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