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一聽就樂了:“這位先生您可真有眼光,這可是李鴻章親筆啊!看樣子你是個識貨人,就給你個實在價吧,二十萬。”
華有閒和謝小丁都被嚇了一跳,這麼貴呀?沈四寶卻搖了搖頭道:“根本不值,去掉一個零還可以。”
他主動幫遊方砍價了,古玩這東西定價差別很大,其實最不值錢的就是這種物件,買回去幾乎沒法掛也不能玩賞,僅僅只有文物價值,而沒有“古玩”的用處,行內賣不出價來,要不是名人手書根本沒人要,除非有重大歷史意義,更何況還是來歷不正的?沈四寶開價兩萬很合適。
當然了,如果是王羲之、顏真卿的墨跡,管他寫的是什麼聯,可能一樣會爆出天價,那是另外一種情況。
那店員把眼一瞪,頭搖的跟鐘擺一樣,憤憤不平道:“小夥,你開玩笑吧?不賣、不賣!”說不賣也就不賣吧,他嘴裡還說個不停:“你們可看清楚了,這是李鴻章親筆寫的!上哪兒去找?你們走遍這條街,也不可能見到這種真貨色……”
謝小丁很不解的問遊方道:“遊方哥哥,你怎麼想起來買這種東西?”
遊方淡淡一笑:“我對歷史研究感興趣,買回去只是做資料,倒不是當個古董。”
而華有閒對店員說了一句:“還真以為我大哥不識貨呀?你們把這種東西放在店裡面,也不怕晚上鬧鬼!我大哥肯花錢買,那是幫你們!你就不覺得,大熱天站在這個屋角挺涼快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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