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討厭熱帶雨林。
我是一輛軍用吉普,美國製造,二戰前設計完畢。自從問世以來,我經歷了太多的戰爭,從戰爭的第一天開始服役,直至戰爭的最後一天。我太累了,輾轉十幾個國家,被空投過,輪胎泡在海水裡,又被戈壁滾燙的岩石磨破,但我最討厭的地方勢熱帶雨林,腐朽的樹葉和爛泥潭讓我終生難忘。我的主人五花八門,各個國籍都有,然而他們也有一些共性,相鄰的兩個主人大都勢不兩立。洛杉磯,諾曼底,柏林,莫斯科,克什米爾,我不停更換主人,直至在朝鮮半島落入了一群黃面板黑頭髮的人手中。他們拆掉了我的重機槍,讓我運送婦女和兒童。每到一處,車的前蓋和能坐人的地方都坐滿了人,她們看到開車的人就眼裡噙著淚水跑過來,彷彿上了車就有希望。我可沒有希望了,那一年裡,我磨破了六隻輪胎,發動機頭一回感到疲軟。終於,我報廢了。本來我可以光榮地呆在博物館裡,壞就壞在我沒有捱過炮彈,外殼還很完好,有人說:“先讓它待在庫房裡吧!說不定哪一天還能運運麥子。”想不到在庫房裡一呆,就是不見天日的幾十年,直到那一天——
“想不到還有這種東西……咦?排長!快過來!這車的外殼還很結實,鋼的彈性非常好!”
太耀眼了!陽光,還有很久不曾吹過的風。我知道那兩個人一個高大的是排長,叫楊易,一個是他的兵,叫方勇。方勇是小個子,很會擺弄機械。不,我還沒有見過比他更會擺弄機械的人,他可以整天在下面爬來爬去,給我換了新輪胎,用鉗子敲擊每一個零件,把不可靠的統統換掉,還有很多小玩藝被加了進來。發動機也被卸下去了,拿回來的時候已經變得閃閃發光,“這不是我原來那隻心臟了!”我抗議,但還是小心翼翼地把這個滿是牛勁的傢伙容納進我的心房。青春!這就是青春!我感到前所未有的亢奮,全身都顫動著,想要奔跑,想要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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