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段跟青春有關的故事,或許你、我、他在那個年少輕狂的日子裡都曾遇到過這樣的事,逃課、喝酒、打架、泡妞,似乎只有這樣的方式才能表達自己的與眾不同,表達自己的叛逆。
在那段時光裡,陳致遠逃過課,喝過酒,打過架,但是沒泡過妞,在那段躁動的時光裡朦朦朧朧的感情陳致遠是期待的,但是因為他的身材,他從來不敢想這些,因為沒有那個女孩會喜歡一個胖子。
所以陳致遠表現自己放蕩不羈的形式只剩下逃課、喝酒與打架了,大大小小的戰役他經歷了無數,但是情況從沒有像今天一樣讓他無助、驚慌過。
李浩宇捂著肚子躺在地上,血如同噴泉一般湧出來,他緊閉雙眼、臉色慘白,汗水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打溼了他所有的衣服。
不知道誰喊了一聲:“快送他去醫院!”在那個年月還沒有120這東西。
那時陳致遠就彷彿走在漆黑不見的五指的路上,突然遠方出現了一點燈火,於是他背起李浩宇發瘋了一般衝向那“燈火!”
在醫院中看到李浩宇被推進搶救室,陳致遠突然心頭湧起一股滔天的怒火,長這麼大他跟李浩宇還沒有吃過這麼大的虧,這讓他變得十分暴躁,他想要復仇,活活打死那幾個混蛋。
李浩宇的傷勢並不嚴重,甩刀的長度跟水果刀差不多,捅他的人刀一刺入他的肉心裡害怕下,便撤去了一些力道,所以刀並沒有刺入腹部,只是刺入了肌層,切斷了一根小動脈,所以才引發如此劇烈的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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