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傳庭極其的不理解雲昭入股的行為,在他看來這完全沒有必要,最沒有必要的是雲昭這個身家無數,坐擁半個關中的人居然幫那個女扮男裝的婦人親自書寫入股文書。
雲昭以一兩銀子入股婦人將要開起來的烤玉米攤子,佔股兩成,從獲利的第二個月開始分紅,以後生意做大了,兩方再商談股份比例的變化,如果賠了,各安天命,兩不相干。
孫傳庭親眼目睹雲昭在這份文書上用了自己的私人印鑑,給那個婦人解說了文書,還以為婦人會按上手印,沒想到婦人居然提筆簽署了自己的王劉茹氏的名字,還在名字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
文書一式兩份,雲昭收藏一份,劉茹拿走了一份,然後,劉茹就拿走了那一兩銀子,帶著閨女快活的去找婆婆去了。
雲昭目送婦人離開,將文書摺疊後收進袖子裡,滿意的對孫傳庭道:“以後你也該這麼幹,比你老婆做順風順水買賣賺的還多?”
孫傳庭嗤笑道:“就憑你一兩銀子一年的兩成分紅?”
雲昭笑眯眯的道:“這樣的文書我家裡還有七八百份,全部是我母親收著的。
當年為了籠絡人心,把母親收藏的好多借據都給一把火燒了,母親雖然支援我,背地裡卻哭泣了許久,總覺得有些不孝,給她弄一些能發財的股份比什麼借據好太多了。”
“七八百份?也就是說藍田縣的生意你都參與了?”
“當然沒有,人家本來就在賺錢的生意我參與做什麼呢?那不叫做生意,那叫盤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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