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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大瞿越國 第三十四章 告御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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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大宋的登聞鼓跟歷朝歷代的並無不同,都是老百姓上達天聽告御狀的途徑。之前趙光義在位的時候,曾經有人擊登聞鼓告御狀,卻只不過是狀告自己的家僕弄丟了家中的母豬。饒是如此,趙光義也認認真真的審理了此案。不為其他,只為震懾其他官員,也為天下百姓留下一個希望,只要是有冤屈的,皇帝便會為你做主,在這個皇帝便是主宰的年代裡,老百姓能有這登聞鼓的告御狀途徑,已經很不容易了。

趙德昭臉色一沉:“將擊鼓鳴冤的人給朕帶上殿來!”

百官議論紛紛,不知道是什麼人這麼大的膽子,居然來告御狀,難道不知道若是誣告他人,不但要罪名反坐,還要罪加一等麼?

過不一會,兩名手持金瓜的武士帶著一位年紀輕輕計程車子走上殿來,那人眉清目秀,舉止大方,見到皇帝之後便三叩九拜,高呼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

趙德昭見這人相貌不凡,行為端方,心中頗有好感,問道:“平身吧,你是何人?有何冤情要訴?”

那人卻不起來,抬起頭來大聲說道:“草民乃是華州舉子,姓寇名準字平仲。今日擊登聞鼓乃是狀告樞相李崇矩、兵部尚書王溥縱子行兇。”

趙德昭瞥了李崇矩和王溥兩人一眼,這兩位大臣都是一臉茫然的樣子,壓根就不知道什麼時候跟這位華州舉子結下了樑子。趙德昭輕聲說道:“朕叫你起來,便起來吧!你有冤情為何不去開封府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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